第一部分 民办教育产生与发展的历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需求层次不断提升,教育改革与发展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教育不发展,就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而教育不改革,也就无法求得自身的真正发展。于是,各级政府从“科教兴邦”战略出发,以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创造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育工作新局面为宗旨,以改革总揽全局,以改革寻求发展,以改革谋求出路,开始了对教育发展之路的探索。
随着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教育的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多年来,僵化的管理体制,呆板的办学模式,严重阻滞教育的均衡发展。
为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方向,各级政府分别提出了“改革办学体制,形成政府办学和社会力量办学并举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改革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改革投入体制,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的格局;改革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形成精简高效,优胜劣汰的格局”的总体要求。
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各地民办教育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第二部分 目前民办教育的状况
一、民办教育的举办模式
自民办学校诞生以来,就形成了多元化的办学模式。每一种模式都有他的利和弊,一些好的办学模式促进了学校的发展,也有的办学模式已经制约了学校的发展。相同的办学模式在不同的学校也产生了不同的效应。
1、公办民助模式
公办民助形式实际上是政府无偿提供场地,办学资金主要有政府财政投入、银行贷款、社会有识之士赞助等几部分组成。这些学校享有民办学校的政策和待遇,以自己的办学质量取得社会对学校的认可和帮助。该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学校国有,政府或集体拥有学校的教育资产,是办学的主体,在学校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积极引入民营机制,吸纳社会资金,教育事业费或日常运行经费的全部或大部分由承办者筹措。概括地讲就是“学校国有,校长承办,自主办学,经费自筹,政府监督”。公办民助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它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学校的经费来源,缓解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办学经费严重不足的矛盾,增强了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学校产权清晰,教师身份明确,学校发展比较平稳,投资风险小。因此,在教育体制改革之初,这种模式最先发展起来,成为体制改革的领头雁,启动了整个办学体制改革,率先打破了国有公办一统天下的僵化的办学体制。这种模式由于引入民营机制,在内部管理上打破了公办学校长期实行的“铁饭碗”、“大锅饭”,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能高能低,极大地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公办民助模式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定的不足和缺陷,主要问题就是在公办与民助的关系上,许多方面难以作出明晰的界定。其后果就是,一方面政府的主导作用难以实现,其应有的宏观管理职能被削弱;另一方面,如果太突出政府的主导性,则必然抑制民助成分作用的充分发挥。这两种后果,都有可能导致学校的失败。我个人认为,公办民助模式还是一种处于探索阶段的不够成熟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弊端突出表现在新增资产产权的归属上,这部分新增资产,究竟姓“公”还是姓“私”,至今并无明确的说法。
2、民办公助模式
民办公助模式又叫做社会承办学校,是指个人或社会团体出面,承办人筹备一定的启动资金,利用政府教育部门、公办学校在师资、设施上的共享或公办学校的无形资产而开办起来的学校,民办公助模式的办学主体是公民个人或社会团体,是学校的主要出资者,政府教育部门则在校舍、教学设施、政策、人员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在办学过程中,承办者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一般要订立协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协约对校长的办学自主权作出明确的规定,即:校长自主组建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副职和各科室负责人均由校长聘任;校长自主聘任教职工;在办学路子、招生等方面,学校拥有自主权。因此,民办公助学校机制比较灵活,学校可以根据社会教育需求及其变化,随时作出相应的调整。该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公助”的内涵、范围、权限、时间等因素的界定,尚不十分清晰,往往导致政府教育部门撒手不管等弊端;二是在保证校长正确、合理地运用自己的自主权,避免滥用职权及由此产生的独断专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三是在教师的身份的认定问题上,既在教师是“单位人”还是“社会人”这一敏感问题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3、股份制模式
股份制模式是借鉴经济活动中股份制的形式,以入股的方式,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对学校的人力、物力、财力、知识、技术等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由教育专家管理、经营学校,学校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份制办学的模式理应得到更大的发展,它借鉴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模式,对办学体制改革做的新的尝试和有益的探索,是学校所有者、学校管理者和广大持股者(主要是教职工)之间通过学校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在决策机构同管理机构、监督机构之间,建立起既相互制约又职责分明的关系,并以法律或章程的形式给以有效保障。这种组织形式在维护了持股人权益的同时,也赋予了管理者高度的自主权,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学校产权明晰,打破了以往纠缠不清的“公办还是民办”的怪圈,教师以股东的身份出现,从而学校发展与教师自身利益的高度一致。因此,从理论上讲,股份制模式体现着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可以预料,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形成,股份制办学模式的影响将越来越广泛,其发展空间也将越来越广阔,作为一种全新的办学模式,将成为诸多办学模式中特点最为鲜明的一种模式。当然,这并不是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后,股份制办学模式就可一帆风顺,事实上,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多,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教育活动毕竟不同于经济活动,学校也毕竟不是企业,股份制作为一种运作方式适用于经济活动,但未必就完全适用于教育,在企业,员工就是雇员,但在学校,无论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恐怕就不能把教师单纯看作雇员,教师毕竟被称为“人类灵魂工程师”,这是教师职业最本质的特点。所以,把教师视为纯粹的股东,是否会淡化教育者的角色,恐怕是股份制模式必须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若处理不当,就必然损害教师作为教育者的意义。这也是股份制模式发展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股份制模式里面又包含有均股制和控股制两种模式,从民办学校发展的现状看,控股制民办学校比均股制民办学校,矛盾减少,决策层和管理层的职责分明。